護一城凈水 繪兩江畫廊
“還江于民、還岸于民后,江灘面貌煥然一新,這才是名副其實的‘金外灘’。”2022年7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到湖北開展長江保護法執法檢查,站在武漢的漢口江灘碼頭,不禁如是感嘆。
長江大保護,人大在行動。
近年來,武漢市人大常委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用一件件法規、一次次執法檢查、一場場代表活動,譜寫了一曲壯麗的長江保護之歌,以法治力量護一江碧水向東流。
以“法治”促“防治”
“小快靈”立法筑牢長江大保護綠色屏障
武漢,一城江水半城山。長江東去,漢水西來,百湖密布,城水交融,擁“江城”和“百湖之市”美譽于一身,現代版“清明上河圖”隨處可覓。武漢的水面占市域面積超過26%,人均擁有淡水量是全國平均水平的35倍。無疑,水是武漢的驕傲,也是武漢決勝未來的核心競爭力。
武漢位于長江和漢江交匯處,集“江城”和“百湖之市”美譽于一身。圖為長江武漢段。攝影/任勇
然而,市人大常委會2016年開展專題調研發現,城鎮生活污水、農業面源等所產生的總磷污染,已逐漸成為制約全市水環境改善的重要因素。“全市63個劃定了水環境功能區的湖泊中有36個超標,主要污染物就是總磷。”市環保局負責人介紹說。
總磷污染主要來源于含磷洗滌用品和排泄物。含磷洗滌用品的使用,不僅會增加水體總磷含量,導致水質喪失功能,破壞水體環境,而且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生命健康。
立法“禁磷”,迫在眉睫。
市人大常委會在確定選題、法規案起草和審議把關中發揮主導作用,第一時間進行立法調研、起草工作,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進程。從2017年3月召開立法部署會議,到當年9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僅用6個月時間便制定《武漢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規定》,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率先出臺禁止使用含磷洗滌用品污染江河湖泊的地方性法規。
“全市行政區內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含磷洗滌用品”“無磷商品應有明顯標注;違規使用含磷產品,個人最高罰款5000元……”這部僅有17條規定的“小而精”法規,不搞“大而全”“小而全”,以“小切口”從根源上解決磷污染實際問題,被稱為武漢史上最嚴“禁磷令”,彰顯了市人大常委會依法治水、保護長江的堅強決心,為全市實施“四水共治”(防洪水、排澇水、治污水、保供水)提供了法治保障。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則不成。“禁磷”立法只是市人大常委會加強水環境保護的一個縮影。多年來,武漢市為了保護和改善水環境,相繼出臺一批涉水的地方性法規,共有現行有效“涉水”法規11件,涵蓋水污染防治、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等領域,形成較為完備的法規體系,為依法治水、科學治水、系統治水護航。
本文轉自:環境新聞